依据《专利法实施细则》54条规定: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发出授予专利权的通知后,申请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。申请人按期办理登记手续的,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授予专利权,颁发专利证书,并予以公告。
所以在下证之前要缴纳一次办登费后才可以被授予专利权。因为专利通过审核后才需缴纳办登费,所以在申请专利时还未确定是否通过审核,就无需缴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