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有关单位:

根据《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修改<专利审查指南>的决定》(局令第84号)以及国家知识产权局《关于发布修订版专利申请请求类表格的通知》中的相关要求,对发明人信息和代理机构义务进行了修改。为了保障专利预审与此次《专利审查指南》修改的有效衔接,现通知如下:

一、自2025年12月24日起提交至河北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的专利申请预审案件,请求书中应填写所有发明人的姓名、国籍或地区、身份证件号码等身份信息,并确保信息真实、完整、准确;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办理的案件,专利代理委托书应使用最新版本,应当有专利代理师签名。

二、自2026年1月1日起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经预审通过的专利申请,应确保请求书及专利代理委托书按上述要求填写,未按要求提交的将不予进入快速审查通道。

2025年《专利审查指南》修改内容解读全部内容请复制链接查看:

https://www.cnipa.gov.cn/art/2025/12/4/art_66_202935.html

《关于发布修订版专利申请请求类表格的通知》请复制链接查看:

https://www.cnipa.gov.cn/art/2025/12/18/art_75_203144.html

 

 

河北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

2025年12月24日

来源:河北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